2006年5月24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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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贪为啥向群众行贿
李甘林

  今年3月,重庆万州区法院动用该院最大的审判庭,公审“渝东第一贪”向道成。前日,该院判决:向道成三项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入狱十八年,并追缴、没收近3000万元涉案赃款。引人注目的是,庭审中,检方宣读3名证人的证词称,去年他们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向道成违法违纪,向为了不让他们去举报,给每人发钱8000元。向当庭表示,他的确给了钱,但每人只有1000元,目的是为了让他们不要“乱反映”情况。这引起旁听席上的哄堂大笑(5月21日《珠江晚报》)。
  从近几年屡屡揭露出的许多腐败大要案看,腐败贪官们之所以敢于无视党纪国法,大肆侵吞国家资财,收受贿赂,除了他们贪得无厌,能够从巨额赃款中获得一种畸形的心理满足和成就感外,他们也会拿出大笔的钱去孝敬那些能够为自己提供庇护的上家或关系户,在以此编制出更牢固的关系网络的同时,也为自己求得更大的活动空间和喘息时间。当然,这些贪婪无度的腐败者们一般是根本不会把群众放在眼里,更不会装在心里的,因为他们有靠山有后台,因此,他们的眼里除了领导还是领导,而且更是用得着的、掌握着他们生辰八字的领导,用一句套话说,领导时刻在他们心中是一点也不夸张的。
  这回,重庆贪官向道成向职工行贿之所以成为这次审判的一大看点,我以为,这并非是他的心里真装着群众,而实在是迫不得已,因为这些群众大概多少掌握着他那见不得人的肮脏破烂之事儿,一旦抖落出来,一定能让向道成吃不了,兜着走。于是,为了自己的前程不耽误在这些群众手上,他不得不向他们行贿。
  我以为,向道成向群众行贿并不是什么新鲜玩意,而只能看作是他为非作歹过程中的一种“失误”,一种补救措施而已。对此,我们也不应仅仅把这当作一场闹剧一笑了之,而更当把这一插曲看成是一些贪官作案的新动向,因为不久前刚刚披露的河北第一贪李友灿案件中也存在类似的“群众在贪官心中”:为自己更方便贪污受贿,他强制手下接受贿赂。
  也许,单从表面上看,贪官们如此处心积虑地“惦记”着群众,似乎只是单纯为稳固自己的大后方,但假如这样的事情多了,贪官出手很大,大家由于都受贿了,都不干净了,而又没有某一偶然因素使腐败铁幕大白于天下,那么,这些人由于利益关系结成的腐败同盟不就更隐蔽、更牢固么?他们这会儿不同样也在与贪官们一起尽情享受着腐败的丰硕成果吗?
  从这个意义上说,单把反腐败建立在曾经被贪官收买的群众积极举报基础上是脆弱的,靠不住的,也是很危险的。为不断扩大反腐败成果,取得反腐倡廉的实效,无论是贪官“为公”向上行贿还是为封口而向群众行贿,有关方面理当抓住线索一抓到底,穷追猛打,否则贻误战机,势必后患无穷。